律师解析:
1.保险公司
保证金能否退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成立后,保险公司需按
注册资本比例提取保证金存到指定银行,一般只能在
清算偿债时动用。
2.若保险公司出现解散、被撤销、破产等法定清算情形,完成
债务清偿后,剩余保证金可退还。
3.正常经营时,若未出现法定可动用保证金的情况,则不能退还。
4.若保证金按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合同退还条件时可主张退还。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保险
公司负责人,公司成立后按规定提取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
经营一段时间后,小许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想动用这笔保证金,认为可退还。
但公司其他股东小丽觉得正常经营期未出现法定可动用情况,不能退还。
之后公司因
经营不善面临解散,小许和小丽又对清算后剩余保证金能否退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按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按注册资本总额比例提取的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除
公司清算用于
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所以在正常经营期间,小许想动用保证金的想法不符合规定,不应退还。
2、当公司出现法定清算情形如解散时,在完成债务清偿等法定程序后,若有剩余保证金则可退还。
此时应按此规定处理剩余保证金的退还问题。
若保证金是基于其他合同约定交付,需按
合同条款中退还条件的规定判断是否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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