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时,两个
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个复杂问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1.孩子年龄:
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高,母亲的照顾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2.
抚养能力与条件:
针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看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
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从延续亲情角度,孩子判给这方可能性大;
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其健康成长不利,法院也会倾向于维持现状;
一方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无子
女方争取抚养权会更有优势。
3.孩子意愿:
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知道跟谁生活更舒适。
一般而言,法院可能判父母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
不过,若一方抚养两个孩子更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也会做出不同判决,一切以保障孩子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二人育有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9岁。小朱已做绝育手术,且孩子长期随其生活,而小李有其他子女。9岁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小朱生活,但小李认为自己经济条件更好,坚持要两个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判定
抚养权。小朱已做绝育手术且孩子长期随其生活,这对其
争取抚养权有利。
2、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本案中9岁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小朱生活。所以综合各方面因素,法院可能会更多考虑小朱的诉求,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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