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打官司的时候,通常被告不能直接就变成原告。
按照“不告不理”的规矩,一场
诉讼得由原告先
起诉,法院才会处理。
要是被告觉得原告还有别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有两种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种是提起反诉。
反诉就是在已经开始的这场官司里,被告把原告当成被告,向受理这个案子的法院提出和这场官司有关联的独立请求。
比如在
合同纠纷里,原告告被告没按时交货,被告可以反诉原告没按约定付款。
通过反诉,能在同一个诉讼里把相关的争议都解决掉。
另一种是另行起诉。
如果被告想以自己权益受损单独起诉,就得按照起诉的正常流程来。
要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起诉状等材料,重新开启一个新的诉讼。
所以,被告没办法直接变成原告,得通过合法的反诉或者另行起诉这些途径,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起诉小李,称小李在合作项目中违约给自己造成损失。诉讼过程中,小李认为小朱在合作中也存在隐瞒重要信息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小李想直接变为原告起诉小朱,而小朱认为被告不能直接变成原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
诉讼程序由原告起诉启动,被告一般不能直接变为原告。若小李认为小朱侵害其权益,可通过提起反诉
主张权利,反诉是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反请求,能在同一诉讼程序解决相关争议。
2、若小李想另行起诉主张权利,则需遵循起诉一般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等材料,开启新的诉讼。所以被告不能简单直接变为原告,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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