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积极应诉。
收到
传票后按时到庭,向法庭说明自己并非故意
拖欠,只是当下资金紧张还不上钱。
2.
协商还款。
与
债权人商量制定
分期还款计划,争取在法庭调解时达成协议。
3.服从判决。
若调解不成,法庭判决后要依判决还款。
若无法一次还清,执行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待有财产时仍会被执行。
4.不可逃避。
否则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个人信用和生活。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还款。小李将小朱诉至法院,小朱收到传票。小朱目前确实没钱偿还,但他纠结是积极面对还是逃避。一方面想拖延,另一方面又担心有不利后果。最终小朱选择先逃避不出庭。
案情分析:1、小朱收到传票应积极应诉,按时到庭如实向法庭陈述资金困难暂无偿还能力的情况,表明非恶意拖欠。而逃避不出庭可能面临更不利后果,如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信用和生活。
2、小朱可与小李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分期还款,争取在法庭调解阶段达成调解协议。若小李不同意调解,法庭会根据
证据和事实判决,判决后小朱仍需履行还款义务。若无力一次性偿还,可在执行阶段向法院说明经济状况,法院裁定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但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会随时
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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