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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损害赔偿谁担责

时间:2025.05.17 标签: 损害赔偿 运输损害 阅读:1436人
律师解析:
在客运合同里,承运人有责任把旅客安全送到约定的地方。
要是在运输途中旅客出现伤亡情况,通常承运人要承担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法定的免责情况,像旅客因为自身健康问题,或者是旅客故意造成,又或者是有重大过失等情况,承运人就不用担责。
对于旅客自己携带的物品,如果出现毁损、灭失的情况,只有当承运人存在过错时,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要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旅客受到损害,承运人要先进行赔偿,之后可以向第三人追讨赔偿。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责任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
比如看旅客的伤亡是不是因为承运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物品的毁损灭失是不是因为承运人保管得不好。
为了在需要主张自己权利的时候有有力的依据,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常见的证据有车票,它能证明客运合同关系
事故现场记录,能还原当时的情况;
还有证人证言,这些都可以帮助确定责任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乘坐小李驾驶的客运车辆出行。途中,小朱突发疾病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小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也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小朱家属认为车辆承运人小李应对小朱的死亡和物品损坏负责,要求小李赔偿损失。但小李认为小朱死亡是自身健康原因,物品损坏自己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的死亡,根据客运合同规定,若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导致伤亡,承运人无需担责。本案中,小朱系突发疾病死亡,属于法定免责事由,所以小李无需对小朱死亡承担责任。
2、对于小朱自带物品的损坏,承运人有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需进一步收集证据,判断物品损坏是否因小李保管不善等过错导致,才能确定小李是否要承担物品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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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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