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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认定标准是啥

时间:2025.05.1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43人
律师解析:
1.认定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主观上看是否有逃避债务、侵占财产的故意。
2.客观方面,如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不合理,或离婚前短时间大额财产转移。
3.实践中,离婚诉讼前后擅自处分财产且无法解释,或低价转给关联方损害对方利益,会被认定。
4.受损方离婚后发现,可在时效内起诉,请求重分财产,让恶意方少分或不分。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本是夫妻。在离婚诉讼期间,小何未经小丽同意,突然将夫妻名下的一套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给了自己的好友小胡。小丽发现后,要求小何给出解释,小何却无法说明转让房产所得款项的用途。小丽认为小何是恶意转移财产,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观方面看,小何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处分重大财产且无法合理解释用途,其行为有恶意逃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
2、客观上,小何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将房产转让给关联方小胡,这种行为符合恶意转移财产的特征。小丽在发现该情况后,可在规定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对小何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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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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