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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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刑罚裁量标准有何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网络开设赌场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对于从犯,法律规定将依照以下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惩处:首先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罚金;其次,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还需并处罚金。然而,无论该犯罪行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进行,都不会因此而获得特殊的减免刑罚待遇。

网络赌博罪的从犯应如何量刑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而言,他们需要承担主犯所犯下的所有罪行的法律责任,并且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然而,在实际量刑过程中,需要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以下对可能出现的几种裁决情况做出详细说明:第一种情况,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诸如组织大规模的赌博活动、设立赌场以及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等行为,这些行为若达到一定程度便可构成犯罪。

网络赌博罪从犯获得缓刑的可能性高吗对于开设赌场罪而言,其获得缓刑的机会几乎为零。因为在适用缓刑这一刑事措施时,首要前提便是被判处在拘役以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方可申请缓期执行刑罚。然而,根据我国刑法典关于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条规定,若涉及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开设赌场罪并不满足缓刑的基本条件。

网络开设赌场罪中是否存在从犯的问题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通常被视为从犯。值得注意的是,开设赌场罪的含义主要包括开设并经营赌场、提供赌博场所及器具、让他人在此类场所内进行赌博等活动,而这些活动的实施者,实际上也正是该罪行的主体,即行为人。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开设赌场罪的成立与否,其客观认定标准必须是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否则将无法构成此罪名。

网络开设赌场的从犯,根据法律规定,量刑时不能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具体怎么判,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比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从犯的参与程度和获得的利益等。一般来说,如果从犯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较小,并且能真诚地道歉并认识到错误,可能会判得轻点,比如管制、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