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货物
违约赔偿标准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合同有约定: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
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不过,要是约定的违约金和实际造成的损失相比,过高或者过低,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请求适当调整。
一般来说,当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就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
2.合同无约定:
这种情况下,损失
赔偿额应该等同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
但这个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
买卖合同为例,如果是
逾期交付货物,损失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和合同价格的差价来确定;
要是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失则可以按照修理、更换、退货等方式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损失来计算。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小李向小许提供一批货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然而,小李交付的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小许认为小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小李则称约定
违约金过高,不应全额支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按约定处理,但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本案中,若小李能证明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小许因货物质量不符遭受的损失,可请求调整。一般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认定为“过分高于”。
2、若合同无约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货物质量不符,可按修理、更换、退货等方式产生的合理费用及其他损失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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