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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有哪些

时间:2025.05.12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311人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通常有以下五类:
1.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通过暴力或其他手段,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属于此罪。
不过,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不适用告诉才处理。
比如在公共场合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情节恶劣就可能构成侮辱罪。
2.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进行传播,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才会被认定为此罪。
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除外。
像编造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声誉就可能涉嫌诽谤罪。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使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就构成该罪,但如果致使被害人死亡,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
例如强行阻止他人结婚离婚
4.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此罪。
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除外。
如长期打骂、折磨家庭成员。
5.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
或者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均构成侵占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犯罪行为产生严重后果,或对社会、国家利益造成危害,司法机关会主动介入处理。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因琐事产生矛盾,小许为报复小李,在公众场合以暴力方式公然侮辱小李,致使小李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小李要求小许道歉,小许却拒不认错。此外,小胡受小许怂恿,捏造事实在网络上诽谤小李,造成小李名誉受损。小李向小许和小胡索赔,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小许以暴力公然侮辱小李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侮辱罪的构成要件(第二百四十六条),且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2、小胡捏造事实诽谤小李,情节严重且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构成诽谤罪,也属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若小李向法院告诉,法院将依法处理。若造成严重后果或危害社会、国家利益,司法机关会主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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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身为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多年,核心执业方向聚焦于劳动人事争议及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她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法律事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 从专业背景与资质来看,时亚晴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她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的专业学习为其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她具备多元化的专业资质,除律师执业资格证外,还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心理咨询师证书。这多重资质的加持,让她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既能依托专业法律知识把控案件走向,又能从企业合规管理层面为企业规避风险,更能凭借心理咨询专业能力,在与当事人沟通时精准洞察其需求与顾虑,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法律服务。至今,时亚晴律师已积累了超过 9 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实战能力不断精进。? 在执业经验与专长方面,时亚晴律师成果丰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她曾代理多件相关案件,面对事故责任认定难、赔偿协商分歧大等问题,她仔细梳理每一份证据,深入研究事故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保险公司、责任方沟通协商,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五十万元赔偿金,切实帮助当事人缓解了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她代理的曹某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极具代表性。案件初期,双方就补偿金额、责任认定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亚晴律师多次与曹某沟通了解诉求,同时搜集整理大量相关案例与法规依据,在仲裁过程中积极配合仲裁员工作,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出色的沟通技巧,推动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让申请人曹某依法得到 60000 元补偿款,妥善解决了劳资矛盾。 此外,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她曾为某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提供服务,除了常规的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外,还针对婚纱摄影行业涉及的客户肖像权保护、服务合同纠纷预防等行业特性问题,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培训与风险防范方案,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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