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买卖纠纷且未
签订合同的情形下,
管辖的确定规则如下:
1.
约定管辖:
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过只要有
证据能证明买卖双方曾进行过口头约定,确定了管辖法院,同时该约定没有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那么被约定的法院就具备
管辖权。
2.被告住所地管辖:
要是双方没有进行管辖约定,案件将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通常指其
户籍所在地,若被告有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
经常居住地,该地法院同样有管辖权。
3.
合同履行地管辖:
对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
买卖合同,如果是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买受人住所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若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类型的买卖合同,若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若交付的是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进行货物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交易完成后双方
产生纠纷,小何欲
起诉小李。小何称双方曾口头约定由自己所在地法院管辖,小李则否认有此约定。此外,小何主张合同履行地在自己处,小李认为应是自己所在地,双方就管辖法院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何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那么小何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2、若无法证明存在约定管辖,被告小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即小李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同时需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确定合同履行地,若符合相应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