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未注明税金,双方可先协商签
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纳税义务。
2.协商不成,按交易习惯确定。
像一般商业交易,销售方通常要开发票并承担
增值税等。
3.既无补充协议又无交易习惯,按法律规定处理,如流转税按法定要求执行。
4.确定纳税义务后,若一方多承担费用,可通过法律途径让另一方负担应承担部分。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商业合同,合同中未注明税金问题。交易完成后,双方就纳税义务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小李作为销售方应承担增值税等费用,小李则觉得合同未明确,自己不应承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且该交易并无明显的交易习惯可遵循。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未注明税金问题时,首先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纳税义务,但本案中小许和小李协商不成。
2、在无交易习惯可遵循的情况下,应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对于增值税等流转税,法律规定了纳税主体和纳税环节,应按照法定要求执行。若小许因合同
未约定税金而多承担了费用,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李承担其应负担部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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