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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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履行后,再打官司就比较困难了。但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或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明显的法定情况,就可能重新启动诉讼程序,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性。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未履行可以起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该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签订后,受害人能不能再次起诉相关的法律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受害人是否能够再向法院起诉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能够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了会不会还能再起诉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