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协议的钱可以要回来么
时间:2025.05.01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091人
律师解析:
1.符合法定或约定
退股情形,如协议明确退股条件达成,或遇公司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情况,股东可按程序退股拿回资金。
2.
公司破产清算时,支付相关费用后,股东可按
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擅自
抽逃出资不合法,不仅钱拿不回,还需承担补足
出资等责任。
4.无正当理由想提前拿回钱,可与其他股东协商转让股份获取资金。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小丽共同签订入股协议,向公司投入资金成为股东。一段时间后,小朱想把入股的钱要回来。小胡和小丽认为小朱不能随意拿回资金,而小朱觉得自己有权拿回。小朱既没有遇到协议约定的退股情形,公司也未出现法定退股事由,同时公司也未
破产清算。小朱想擅自抽逃出资,遭到小胡和小丽反对。
案情分析:1、入股协议的钱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小朱没有符合法定或约定的退股情形,所以不能按常规退股程序拿回资金。
2、公司未进行破产清算,小朱也无法通过分配剩余财产拿回钱。
3、小朱擅自抽逃出资不合法,不仅不能要回钱,还需承担补足出资等法律责任。若小朱想提前拿回钱,可与小胡、小丽协商
股权转让,将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取资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