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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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约,凡已满十四岁但尚未成年至十八岁之间有罪行者,应采取适应施以轻量或降低刑罚力度的措施加以处理。因此,倘若一位刚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蓄意对他人造成重大伤害,他或许需要承担相对轻微的法律制裁。具体的审判结果会鉴于案件的多样性与特殊性,而充分考量各种因素如伤害的严重程度、犯罪的意图和目的、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等。

一般的我国是这样规定的未成年人是在年纪未满十八周岁的情况下我们称之为未成年人,我国的法律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够雇佣童工进行工作,所以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下什么年纪的未成年人是童工,也就是说在未成年人十六岁算是童工吗?他们是如何被定义的,下面一起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