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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别人钱还账算没有还款能力吗

时间:2025.04.17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229人
律师解析:
1.不能简单判定:
仅仅凭借借钱还账这一行为,不能直接判定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
2.有还款能力的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讲,判断还款能力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有的借款人虽然存在借钱还账的现象,但他们自身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有足够的资产可以变现来偿还债务
像有一份收入可观的稳定工作的借款人,偶尔借款应急还账,整体上其偿债能力还是有保障的,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其没有还款能力。
3.缺乏还款能力的情况:
若借款人长期依赖借款来还账,既没有其他合理的收入渠道,资产也很匮乏,那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缺乏还款能力。
例如,借款人多次借高额款项偿还旧账,自身却没有稳定的经济支撑。
此时,债权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评估其还款能力,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自身债权,如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提前要求其清偿债务等。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李借款用于偿还之前的债务,小李得知后,认为小许频繁借款还账,可能没有还款能力,要求小许提供担保。但小许称自己有稳定工作,收入可观,有能力偿还借款,拒绝提供担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债权。

案情分析:

1、仅借别人钱还账不能简单判定没有还款能力,需综合考量。小许有稳定工作且收入可观,有一定偿债能力保障。
2、若小许长期依赖借款还账,无其他合理收入渠道、资产匮乏,小李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评估其还款能力,并采取如要求提供担保、提前要求清偿债务等措施保障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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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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