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离婚过程中,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那么,如何确定哪些
债务属于
共同债务呢?一般来说,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的钱;
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生意所负的债务等,都属于共同债务。
明确共同债务范围后,双方要协商债务的分担方式。
要是协商不成功,法院会介入处理。
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的具体情况,同时结合
财产分配、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判决通常遵循公平原则,目的是让双方合理分担债务。
例如,一方收入较高、名下财产较多,可能就需要适当多承担一些债务。
要是在偿还债务时,一方承担的金额超出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是有权向另一方追偿的。
举个例子,甲和乙离婚,他们有10万元的共同债务,法院判决甲承担6万,乙承担4万。
但实际甲偿还了8万,那么甲就可以向乙追偿多还的2万。
所以,准确界定共同债务范围,并依法合理分担债务非常关键。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为共同经营一家小餐馆向
银行贷款20万元。后因感情不和,二人决定离婚。在处理
债务问题时,小许认为该笔贷款是用于餐馆经营,应两人共同偿还;而小丽则称自己在餐馆经营中参与较少,不应承担一半债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该笔银行贷款是基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2、法院会依据债务具体情况、财产分配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分担比例。若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债务,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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