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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股权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5.04.15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239人
律师解析:
1.认缴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关键是判定股权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要是婚内取得,即便没实缴,其认缴份额对应的财产权益也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分割方式上,双方能协商一致作价补偿给对方。
若协商无果,法院通常会考量公司经营状况、股东意愿等因素。
3.要是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就能成为公司股东,按实缴比例分割股权价值。
4.若其他股东不同意或行使优先购买权,那就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评估公司净资产后,由取得股权一方补偿另一方。
5.分割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总之,在认缴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保分割合理公正,维护各方利益。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原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许认缴了某公司一定份额的股权但未实缴。二人离婚时,对于该认缴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割产生争议。小许认为股权未实缴不应分割,小丽则主张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判定该认缴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其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此股权是小许婚内认缴,即便未实缴,其认缴份额对应的财产权益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2、因双方协商无果,法院需考量公司经营状况、股东意愿等因素。若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按实缴比例分割股权价值;若其他股东不同意或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评估公司净资产后,由小许补偿小丽。
3、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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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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