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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的金额是实际拿到的吗

时间:2025.04.14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039人
律师解析:
1.职务侵占金额认定核心
职务侵占的金额认定并非单纯依据实际拿到手的钱。
在职务侵占罪里,犯罪金额是以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的数额来确定的。
2.具体涵盖范围
它包括行为人已经实际控制或者处分的财物价值。
就算财物还没真正拿到手,但只要完成了侵占行为,就要算入犯罪金额。
比如把财物转移到自己能够支配的账户或者场所等情况,这些财物的价值都要算进去。
3.举例说明
例如,有个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司价值50万元的货物私自变卖。
虽然货款还没实际拿到手,但是变卖这个行为已经完成了对货物的侵占,那么犯罪金额就是这50万元。
4.总结
所以,在认定职务侵占金额时,不能只看实际拿到的部分,而要以非法侵占单位财物的整体价值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价值80万元的一批货物私自联系买家变卖。买家已接收货物,但货款还未付给小朱,小朱也尚未实际拿到这笔钱。公司发现货物失踪后报警,小朱被警方控制。对于小朱职务侵占的金额,有人认为应按他实际拿到手的金额计算,有人则认为应按货物价值80万元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认定,是以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的数额为准,并非单纯看实际拿到的金额。
2、小朱通过职务便利变卖公司货物,虽货款未到手,但已完成对货物的侵占行为,货物价值80万元应计入犯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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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侵占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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