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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公司该如何追债务

时间:2025.04.14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047人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时,债权人追讨债务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及时申报债权:
债权人要第一时间向法院申报自己的债权。
申报时,需详细说明债权的性质,比如是货款、借款等,同时明确债权数额。
并且,要提供能证明债权存在的相关证据,像合同、借条等。
要注意,申报是有期限规定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否则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受偿。
2.参与分配决策:
通过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讨论和决策。
破产清算程序里,破产财产会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
通常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之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3.关注程序进展:
债权人需密切留意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积极行使自身权利。
若发现破产企业有隐匿、转移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依法申请撤销这些行为。
4.联合维护权益:
可以和其他债权人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整个追讨债务的过程,都要依据法定程序和要求,理性行事。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作为债权人,在小丽公司破产后,小朱及时向法院申报了债权,详细说明了债权性质和数额并提供了证据;小李虽申报了债权,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小胡则根本没有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讨论时,小朱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进行决策,小李、小胡未参与。后来发现小丽公司有隐匿财产的损害行为,小朱申请撤销,小李、小胡未行动。小朱还联合其他债权人一起维权,而小李、小胡未参与联合。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小朱做到了,其受偿权益有保障;小李未按时完成,小胡未申报,可能影响受偿。
2、债权人可通过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讨论决策,小朱积极参与,小李、小胡未参与,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3、企业有隐匿财产等损害行为,债权人可申请撤销,小朱申请是正确维权;同时债权人可联合维权,小朱联合其他债权人理性追讨债务值得肯定,小李、小胡未行动可能无法充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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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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