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违约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比如延迟交货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害事实就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需要证明违约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免责的情况,违约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就是违约导致的财产变少;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信赖利益损失是因为相信合同而产生的费用。赔偿的目的是让受害方回到合同履行时的状况。

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适用对于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是否能够并行适用这一问题,需根据具体案件的背景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看,在特定情境中,违约金的确可以与损失赔偿共存。例如,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未对违约金条款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违约金金额远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时,受损方即可通过追索实际损失来维护自身权益。

违约金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主要基于四个要素:稳定合同关系、违约行为(未按约履行)、实际损害以及违约与损害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合同要有效,违约要成立,损害要明确,而且因果关系要直接相关。

违约的前提是真实存在的未履行或不符合同约定义务。这种行为必须导致实际损害,比如物质损失或不良后果。损害和违约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有时候违约方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仍然可能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