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郑州法律咨询 > 郑州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定金和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怎么算

定金和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怎么算

王* 河南-郑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25.12.26 04:50:20 404人阅读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怎么算

其他人都在看:
郑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郑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合同中约定定金、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时,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限额与适用规则,以避免约定无效或权益受损。

1.定金的约定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若与约定不符,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当债务人按约履行债务时,定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若给付定金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2.违约金的约定并非绝对固定,若约定金额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约定金额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也可请求适当减少。

3.损害赔偿金需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的损失范围。

4.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时,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只能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同时主张两者。

5.签订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定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并结合实际情况评估损害赔偿的可能范围,避免因约定模糊引发纠纷。

2025-12-26 11:00: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3)损害赔偿金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得同时主张两者。

提醒:
签订合同时需注意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避免约定无效;发生违约时应根据实际损失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

2025-12-26 09:24:39 回复
咨询我

(一)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二)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数额不一致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五)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025-12-26 08:24:49 回复
咨询我

定金数额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的法律约束力。若实际支付的定金与约定数额有差异,视为双方已修改原定金约定。

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定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支付定金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若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远高于实际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损害赔偿金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但不超过违约方签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合同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条款主张权利。

2025-12-26 06:45:4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实际交付数额与约定不符视为变更定金数额;违约时定金有相应返还规则,且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适用。
法律解析:定金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损害赔偿金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定金或违约金相关的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06:00:51 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损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之处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就其性质来说,都具有明确的补偿性,是救济损害的主要方法,同时具有制裁性;两者在主要构成要件方面基本相同,在归责原则上都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基本的标准。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选择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还是选择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当事人在选择请求权时,应当考虑违约损害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不同,选择行使对自己有利的请求权,并诉请予以保护。具体说,医疗损害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归责原则不同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8]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归责的一般原则,对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因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方面具有明显的不同。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医方不适当履行合同为由,提出违约责任的请求权,医疗损害作为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依据我国《合同法》采严格责任原则,因为医疗合同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诊疗债务是一种手段债务,而不是结果债务。因此,只要认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其注意义务,就可以认定其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利后果。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医方侵犯其身体健康权为由,提出侵权责任的请求权,那么,依侵权法应采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患者方必须要证明存在医疗损害事实,医师有医疗过失,并且损害事实与医疗过失有因果关系等构成侵权行为的要素,医方才可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举证责任不同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而承担责任。而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侵权行为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提出违约损害赔偿之诉,因患者请求的赔偿与原债务内容无关,应由患者方负举证责任。当然医方也要证明其在医疗过程中没有违反最善的注意义务。如果受害人(患者方)提出侵权损害赔偿之诉,由于医疗损害责任属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只要患者方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医方就要承担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为患者方所第4期艾尔肯:论医疗损害赔偿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47处的弱势的特殊地位,一般很难对医方的过失行为举证。所以,我国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款规定了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的,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这是我国对医疗损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这一规定有利于对患者方权益的保护。  (三)责任范围不同  违约损害赔偿通常依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而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违约损害赔偿行使请求权,而这一请求权的标的主要是人身伤害,与合同债务没有关系。因此,难以享受到违约责任中应当预见到的财产利益。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侵权损害赔偿行使请求权。加害人在承担财产损失的同时,还要承担因其医疗损害行为给患者方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四)免责条件不同  免责条件又称免责条款,是指对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应负担的责任予以特别免除或减轻的约定。当合同当事人对法律上禁止免责的事项及违反公序良俗的事项之外的内容规定免责时,法律一般认定有效。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对免责条款的效力规定有所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以外,合同当事人可以事先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以外的事项约定不承担责任。而在侵权责任中,在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也就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侵权行为法中的免责条件或原因一般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在医患关系中,医方通常使用要求患者方签订住院誓言书、手术同意书等形式来实现免责,要求对治疗中发生的损害不得提出异议。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种免责条款,一般以违反公序良俗或有失公平为由认定无效。  (五)受害人亲属是否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同  在医疗损害赔偿上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享有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合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享有,其亲属不能成为请求权人。在侵权行为法上受害人的亲属则有权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不同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在各国法律上都有不同的规定。如在日本民法中,合同损害赔偿请求时效为10年;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效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知道侵权行为发生起3年或侵权行为发生时起20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适用2年的时效规定,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而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一般时效为2年。医疗损害赔偿的受害人,依据《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其行使请求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而依据侵权行为法提起侵权之诉,其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此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20年的除诉期间。  由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存在着上述方面的重要区别,在发生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将导致不同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严重影响到如何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和制裁不法行为人的问题。因此,在发生医疗损害时,允许受害人(患者方)在不违反民法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应根据损害事实的具体情况,选择采违约责任,还是采侵权责任来行使请求权。小编为您推荐以下相关文章:医疗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与免责条件医疗事故责任大小的确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的区别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赔偿责任和违约金都是用来处理违约情况的,不过赔偿责任是为了弥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根据损害程度来定;违约金则是双方事先商量好的违约代价,很明确,也能预先知道。赔偿责任虽然能弥补实际损失,但很难精确计算;违约金就简单多了,按约定支付,很明确。

    2024.10.25 1791阅读
  • 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可以并用吗

    专业解答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适用对于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是否能够并行适用这一问题,需根据具体案件的背景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看,在特定情境中,违约金的确可以与损失赔偿共存。例如,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未对违约金条款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违约金金额远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时,受损方即可通过追索实际损失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4.10.18 1124阅读
  •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否同时主张

    专业解答在法律实践中,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现阶段并无明确规定可以同时适用。相反地,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约定,当任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按照具体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在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数额如何进行精准计算等事宜。

    2024.10.17 1507阅读
  • 延期交房违约金和损失可以同事主张吗

    专业解答延期交房所导致的违约金及损失是否可同时主张关于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的索赔问题,不得同时援引。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我们主张上调违约金数额时,不允许同步求偿既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赔偿,也就是说,对于同一单一违约事件,我们只能选择主张违约金或损赔其中之一,而不可两者兼得。究其原因在于,无论是违约还是侵权,事实上仅会发生一次,只会产生一个侵害事实。

    2024.10.16 1105阅读
  •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可以同时主张吗

    专业解答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不可同时主张。若合同双方在协议中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但鉴于所约定的金额不足以弥补遭受者的实际损失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将依据受侵害方提出的请求,酌情增加违约金的数额;反之,如果违约金的设定明显高出了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亦将有权依据申请,适度降低违约金的标准。据此可知,损失本身已被囊括于预先设定的违约金之中,因此当违约方依法支付违约金后,受害方的损失便得以圆满填补。

    2024.10.16 163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