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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分割哪些财产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08人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是一项重要事务,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多种财产通常都要进行分割。
这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所得;
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比如著作权的版税收入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不过要是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
此外,夫妻双方实际拿到手或者应该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不参与分割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如结婚前购买的房产;
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士专用剃须刀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财产分割原则
分割财产时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以保证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应归自己所有,小丽却觉得婚后共同还房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进行分割;同时,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小丽也要求分割。而小朱认为这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合理分割,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2、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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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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