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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96人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分割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如果房子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且办理了按揭贷款,那么不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该房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这类房屋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就房屋的归属和补偿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
2.法院判决: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当房屋判归一方所有时,该方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同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补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是先算出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减去未偿还的贷款,得出房屋的净值,然后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净值的一定比例。
3.增值部分分割:
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割方案要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后二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按揭贷款,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二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房屋的归属和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小丽则主张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办理按揭贷款的房屋,不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此房屋应认定为小朱和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
2、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约定房屋归属及补偿方式。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房屋判归一方所有,该方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同时会综合考虑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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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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