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离婚时贷款买的房产能怎么进行分割

离婚时贷款买的房产能怎么进行分割

时间:2025.04.0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89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贷款买的房产分割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双方先协商分割办法,若协商不成,法院会考量房屋出资情况以及贷款偿还情况等因素。
举例来说,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可能判给首付方,但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是其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总之,具体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比如出资比例、双方对房屋使用的贡献等,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要确保分割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公平公正。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小许名下,小许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婚后用个人工资偿还贷款,但家庭日常开销由小丽承担。现二人决定离婚,对于该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小许则觉得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此房产虽登记在小许名下,且是其婚前签订合同付首付、婚后用个人工资还贷,但婚后家庭日常开销由小丽承担,也为共同还贷作出贡献。所以房产应认定为小许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小许要对小丽进行补偿。
2、对于尚未还清的贷款,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取得房产的小许继续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分割会综合出资比例、双方对房屋使用贡献等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一方婚前买的房产,而且贷款是由一方单独支付的,双方又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房屋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产属于购买房产的配偶。男女双方可以......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