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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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肇事车辆已购买了相关保险,您可考虑将肇事车辆的车主、驾驶员及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仍有不足之处,再由肇事者自行承担;其次,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就医治疗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均应得到赔偿义务人的全额赔偿。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理赔问题上,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条款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并未授权保险公司在对肇事逃逸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强险赔偿之后,有权向侵权责任人进行追偿。

交通事故责任归属对方,是否有权利主张上下班交通费用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若责任归属明确显示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受害者就有资格提出交通费用补偿的要求。具体而言,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维修而导致无责任一方无法正常使用车辆,由此引发的额外交通费用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障。

交通事故全责能否进行保险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交管部门应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检查和深入的调查,同时参考相关的检验和鉴定结果,以尽快地出具准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性证据,应载明交通事故的主要经过、原因以及各方应负的责任,并将其送达到每一位当事人手中。

在本次事故中,我方负有全部责任。根据交强险所规定的赔偿范围,涉及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两大方面。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内容则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所有为了治疗和康复而产生的合理开支。同时还包括了由于工作耽误而导致的个人收入减少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