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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探望孩子有啥规定

时间:2025.04.0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09人
律师解析:
1.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与未成年子女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先由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若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
不利因素消除后,可恢复。
4.比如,双方可定好每周探望次数和时长。
若一方申请中止且情况属实,法院会裁定,不利因素消除后可再申请恢复。
探望权保障亲子情感交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享有探望权。双方起初约定小朱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每次两小时。但后来小丽以小朱探望时情绪激动,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为由,拒绝小朱继续探望。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太想念孩子,并无不当行为,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与未成年子女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
2、关于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本案中双方已协商确定了探望方式和时间。若小丽主张中止探望,需证明小朱的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经审查情况属实才会裁定中止,不利因素消除后小朱可申请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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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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