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对方明示违约时,首要任务是
固定证据。
像对方明确表明不
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通知、聊天记录以及录音等,都可作为有力
证据。
2.依据《
民法典》,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
合同义务,对方能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3.这时有两种选择:
其一,立即
解除合同,要求对方
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所致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
其二,若希望合同继续履行,可给对方合理宽限期要求其在期限内履行,宽限期满仍未履行则追究违约责任。
4.具体如何抉择,要综合考量合同性质、自身利益等因素,权衡利弊后做决策。
比如对于一些时效性强的合同,解除合同可能更有利;
而对于一些有长期合作潜力的合同,给对方宽限期或许能维持合作关系,需全面分析后确定最适合自身的方式。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李在一个月内交付货物。然而,交货期前一周,小李通过书面通知小朱,明确表示不会履行合同义务。小朱面对这种情况,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立即解除合同要求赔偿,还是给小李宽限期让其继续履行合同,双方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小李明示违约,小朱首要任务是固定证据,如保存小李的书面通知。依据《民法典》,小朱能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
2、小朱有两种选择,可立即解除合同要求小李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也可给小李合理宽限期要求其履行,宽限期满仍未履行则追究违约责任。具体抉择需综合合同性质、自身利益等因素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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