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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谁来承担

时间:2025.04.11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485人
律师解析:
医疗损害责任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
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致使患者受损,医疗机构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医务人员在诊疗时没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符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同样要担责。
不过,存在一些除外情况: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比如患者拒绝必要检查、不遵循医嘱等。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状况下已尽合理诊疗义务。
像紧急手术时争分夺秒采取的合理措施。
3.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判定医疗损害责任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像诊疗行为是否规范、过错和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
要是有争议,可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等确定责任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诊,医生小李为其诊疗。治疗一段时间后,小朱病情未好转反而加重。小朱认为是小李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符的诊疗义务,导致自己受损,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但医院称小朱在治疗期间不配合检查,拒绝必要的检查项目,属于除外情况,不应担责。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致使患者受损,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小朱认为小李诊疗有过错,医院应担责符合此规定。
2、然而存在除外情况,患者不配合诊疗,医疗机构可不担责。本案医院称小朱不配合检查,若属实则符合该除外情况。判定责任需综合诊疗规范、因果关系等因素,有争议可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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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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