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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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 1.启动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 2.清查公司资产和负债;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处理公司未了事宜; 5.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6.编制清算报告并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 7.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合伙企业破产清理程序启动后,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或法院指定。清算人首要任务是清理财产、处理业务、偿还税务、解决纠纷、分配剩余财产,并通过公告通知债权人。在六十天内申报债权,逾期有四十五天补报期。清算人整理清算报告,经合伙人确认后上报登记机关,期间企业暂停非清算业务。

公司解散程序: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4、进行清算;5、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一:先编制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第二: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第三:再接下来核算并收回公司账面债权,清偿公司债务及核算公司损益;第四:再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第五:最后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合伙企业破产时,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员工薪资等,接着缴纳税款并继续清偿债务。若有合伙协议指引,按约定分配;无明确约定则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未知时,合伙人平均承担财产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