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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偿债时,先用企业全部财产偿还。若财产不够还到期债务,普通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担责。
2.合伙人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额超亏损分担比例,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合伙人自有财产不够还与企业无关的债务,可用从企业分取的收益偿还;债权人也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偿债。
2025-12-12 19: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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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伙企业债务先以企业全部财产清偿,不足时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超额清偿的合伙人可追偿;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无关债务时,可用收益清偿,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份额。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遵循特定规则。先动用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体现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主体的责任承担方式。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因为其对企业经营有更大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需对企业债务全面负责;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符合其有限参与企业经营的特点。合伙人超额清偿后有权追偿,保障了合伙人之间的公平。合伙人用收益或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清偿无关债务,平衡了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权益。如果您在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12 18:0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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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遵循先企业财产后合伙人责任的顺序。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若财产不足,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这体现了不同类型合伙人在债务承担上的区别,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2.合伙人承担责任后有追偿权。若合伙人因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亏损分担比例,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平衡了合伙人之间的权益。
3.合伙人个人债务有清偿途径。当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无关债务时,可用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建议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了解企业财产状况和债务情况。合伙人之间应明确亏损分担比例,避免后续追偿纠纷。同时,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要依法依规行使权利。
2025-12-12 17:2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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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遵循先企业财产后合伙人责任的顺序。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到期债务,这体现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主体的责任承担。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责任不同。企业财产不足时,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意味着其个人财产也可能用于偿债;有限合伙人则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保障了其一定的财产安全。
(3)合伙人追偿权合理。若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清偿数额超亏损分担比例,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平衡了合伙人之间的利益。
(4)合伙人个人债务有清偿途径。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无关债务时,可用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其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提醒:合伙人需明确自身责任类型,在承担债务时注意追偿权利。不同债务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精准法律分析。
2025-12-12 17:0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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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先使用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若财产不足,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
(二)合伙人追偿权: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亏损分担比例,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债务时,可用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025-12-12 16:51: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