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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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圆满且购房事宜发生于夫妻婚姻成立之前,由其父母负担首付款并完成房子购置,而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还款义务,那么这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可以明确的是,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相应增值部分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购买房屋能否署名于儿子名下完全可以进行操作。父母为子女提供房屋抵押贷款支持,可以选择在房产证上仅登记其子女的名字,而父母则担任还款责任者。在处理按揭贷款相关事务时,购房合同中的买方署名应为子女,贷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署名则由父母负责。在此种情形下的按揭贷款购房,贷款的年限及贷款额将根据父母的实际年龄及其偿还能力予以决定。

婚后所负购房借款,若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妇共用债务;反之,若房屋仅记在配偶任一方名下,且双方缔结约定将此套房产归记名人个人所有,那么所负担的借款便可被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尚处于偿还期内时,借款人无法申请其他类型的抵押贷款。根据现行各大金融机构的规定,绝大多数银行并不愿意为个人客户提供房屋二次抵押服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悉数还清后,借款人才拥有资格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

公积金贷款购置的房产在何时可以进行销售在偿还所有债务之后,您便可对该房源进行销售操作。虽然该处房产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依然可以合法地进入二手房市场进行出售,然而需确保在处理之前确认已获得房地产权证。众所周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运作通常以房地产权证作为核心依据,唯有持有完整的房地产权证才能实现公开上市及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