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效力待定合同若未经追认,自始至终都不具有
法律效力,对双方
当事人不会产生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2.在这类合同未被追认前,相对人有权利催告
法定代理人或被
代理人,要求在一个月内给出追认与否的决定。
要是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此期间未作任何表示,那就视作拒绝追认。
3.要是相对人已经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追认该合同,那么相对人和
行为人要依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
就好比相对人明明清楚合同未经追认,却依旧和行为人展开交易,这种情况下相对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
过错责任。
4.综上所述,效力待定合同一旦未经追认,合同就会归于无效,各方都要按照具体情形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小李是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小朱在合同未被小李法定代理人追认前,催告其法定代理人一个月内作出追认决定,但法定代理人未作任何表示。之后小朱明知合同未经追认,仍继续与小李交易,后因合同履行问题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若未经追认,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合同因小李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作拒绝追认,
合同无效。
2、小朱明知合同未经追认仍与小李交易,相对人小朱和行为人小李应依据各自过错承担责任,小朱可能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各方都要按具体情形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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