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
借款人同时充当保
证人时,在法律层面要承担双重责任。
2.作为借款人,必须依照
借款合同所规定的时间、金额等,归还借款本金与利息。
要是未能按时履行此项义务,
出借人就有权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像支付
逾期利息、
违约金等,甚至可能通过
诉讼等途径
追讨欠款。
3.而作为保证人,在借款人无法履行
债务之际,得依据
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
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方式有一般
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之分。
在一般保证情形下,出借人要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借款人追偿,只有在借款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无法
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才承
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下,出借人能够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综上所述,借款人兼保证人对借款债务的履行承担着更为严格的责任,务必谨慎对待。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丽借款10万元,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同时,小朱又以保证人身份签订保证合同。借款到期后,小朱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和利息。小丽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保证责任,小朱认为自己只需承担借款人责任,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归还本金与利息,未按时履行构成违约,小丽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逾期利息等。
2、小朱同时作为保证人,若为一般保证,小丽需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小朱追偿,在其财产执行后仍无法清偿债务时,小朱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小丽可直接要求小朱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小朱需承担双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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