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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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过错方仍有权争取,需结合民法典、公正审判机构和子女利益。对未满两岁的孩子,法律倾向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则按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裁决。对于已成年子女,尊重其个人意愿。重点在于评估过错对子女成长的影响。

在离婚纠纷中,不论过错在哪一方,均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但需综合评估物质与精神支持,以“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0-2岁幼儿一般由母亲抚养,除非特殊情况;2岁以上儿童,父母双方平等竞争抚养权,生育能力、长期陪伴、孩子意愿等因素会被考虑;8岁以上未成年人有权决定自己的抚养人,法院尊重其选择,保障其成长权益。

相对来说,法院判定的时候回偏向没有过错的一方。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只是对于有过错的一方来说,判定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对此会很不利。法院判定孩子归谁抚养的时候,主要是看孩子在哪生活比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