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符合条件的子女抚养权归属,八周岁以上尊重其意愿,未满两周岁一般随母亲,两周岁以上需从多方面举证优势争取。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因其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确定抚养权。子女未满两周岁,出于对婴幼儿成长的考虑,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除外。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优质教育资源等,同时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一方会处于劣势。另外,一方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期与其生活等也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若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子女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已满八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很关键,法院通常会尊重;未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不宜抚养。
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举证优势,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优质教育资源等,同时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如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
3.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也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建议争取抚养权的一方提前收集自身抚养优势和对方不利因素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对方不良行为记录等,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法律分析:
(1)子女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对抚养权归属起关键作用,法院会给予尊重。
(2)子女未满两周岁,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的除外。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可从自身抚养能力与条件举证优势,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优质教育资源等,同时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如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
(4)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可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提醒:争取抚养权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子女已满八周岁,争取抚养权要注重与子女沟通,了解并尊重其真实想法,可让子女在法庭表达意愿。
(二)子女未满两周岁,母亲若无不宜抚养情形,一般可获得抚养权;父亲若想争取,需举证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要从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同时收集对方有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四)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一方,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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