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的
行权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
诉讼方式。
债权人要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
代位权诉讼,促使次
债务人向自己履行
债务。
诉讼时,需充分证明诸多要点。
首先,要表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存在的。
其次,需证实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且这种怠于行使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最后,还要证明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诉讼才有更大
胜诉可能。
二是
仲裁方式。
倘若
债权债务关系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债权人便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来行使
代位权。
不过,采用仲裁方式必须符合仲裁协议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总之,债权人需依据具体情形挑选恰当的行权方式,以此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案情回顾:小郑
借给小李一笔钱,还款期限已到,小李却未偿还。小郑发现小李对小胡享有到期债权,但小李怠于行使该权利,导致小郑的债权受损。小郑想通过法律途径让小胡偿债,然而不确定是该通过诉讼还是仲裁来行使代位权。
案情分析:1、若选择诉讼途径,小郑应以自身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小胡偿还债务。但小郑需要证明自己对小李的债权合法,小李怠于行使对小胡的到期债权并损害了自己的权益,且该债权已到期。
2、若债务关系中存在仲裁条款或协议,小郑可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行使代位权。不过,此方式需符合仲裁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小郑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