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备好仲裁所需的材料,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仲裁委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通知双方,并确定开庭的日期和地点。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陈述和辩论,仲裁委将依法公正地做出裁决。

在仲裁委受理了劳动仲裁案件后,一般来说会在45个工作日内通知开庭。但如果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延期的话,得由仲裁委主任书面决议,并通知当事人,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开庭时间则由仲裁机构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审慎决定。

在处理劳动仲裁案件时,如果申请人需要延期立案,就必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申请,并且要详细说明合理的延期原因,比如说证据搜集困难或者突然发生的状况。委员会会根据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一般只要理由充分而且真实,延期申请都会获得批准。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的提交地,通常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不过,即使工作地点与注册地不同,也能在实际工作地申请。申请前,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等关键证据。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既然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只有在任一方当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下,才会发生裁决书的生效问题,故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