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诈骗案的
立案侦查有明确规定,需在
犯罪地或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进行。
若多地存在相关情况,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
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也可管辖。
2.特殊情况下,如跨地区重大诈骗案,经协商可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
指定管辖。
但不能随意在两地同时
立案,以防管辖混乱,影响案件侦查与处理。
3.通常应依据上述管辖原则确定诈骗案立案地点,这样能保障
司法程序有序进行。
若提供信息不足,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可在两地立案,需提供更详细案件情况及信息。
案情回顾:小胡
报警称被小丽以合作投资为由诈骗钱财。小胡所在地公安机关受理此案后,小丽居住地公安机关也接到
报案并打算立案。两地公安机关就管辖问题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自己所在地立案更合适,小丽居住地公安机关则认为他们更有
管辖权,案件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一般诈骗案立案侦查,应在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进行。多地有情况时,以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也可管辖。此案件中需先明确两地情况及谁是最初受理方。
2、除非是跨地区重大诈骗案,经协商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否则不能随意两地同时立案,以免影响
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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