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恶意
违约赔偿无绝对最高限,通常
赔偿额等于违约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
可得利益,不过不能超违约方订约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2.如违约方明知违约致对方重大
经济损失却故意为之,赔偿额会较高,以补对方实际与预期利益损失。
3.具体数额需综合合同性质、违约情节、双方过错等因素判断。
若合同有合理
违约金条款且双方约定,也可按约定数额赔偿。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胡按时向小丽供应特定规格的电子产品,小丽支付相应货款。然而,小胡在明知小丽有紧急订单需这批货物的情况下,恶意违约拒绝供货,导致小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就违约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合同恶意违约赔偿没有绝对最高限,一般赔偿额等于违约损失,其中涵盖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但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约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小胡明知违约会造成小丽重大损失仍故意为之,赔偿额应较高。
2、具体赔偿数额要综合合同性质、违约情节、双方过错等因素判断。若合同有合理违约金条款且双方有约定,也可依约定数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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