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停业补偿标准无统一金额,取决于法律
法规及合同约定。
政府行为致停业,依被征房屋市场评估价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按企业经营规模、停业时间等以月为单位计算,按标准乘停业月数。
2.自身原因停业,如
经营不善,通常无法定补偿。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如给
经济补偿等。
3.综上,具体停业补偿标准需综合实际情况判断确定。
案情回顾:小胡、小丽二人合伙经营一家店铺,后因政府规划征收店铺所在区域致其停业。小胡认为应按店铺市场评估价及停产停业损失获得补偿,且
补偿金额应按企业经营规模、停业时间等计算。但小丽觉得自身经营也存在问题,不应按此标准补偿,二人就补偿标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是政府行为导致店铺停业,依相关规定,应按照被征房屋市场评估价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按企业经营规模、停业时间等以月为单位计算,按标准乘停业月数确定。所以小胡的观点有法律依据。若店铺因自身经营不善停业且合同无约定,通常无法定补偿,但此情况不适用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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