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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无规定财产归属关系

时间:2025.04.11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830人
律师解析:
1.在民法范畴里,物权法是关键法律,专门负责调整财产的归属与利用关系。
它清晰规定了物权的各类种类,以及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规则,让各类财产的归属主体一目了然。
2.就像不动产,是以登记来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而动产则是以交付来进行公示。
不同类型的财产,像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它们在归属规定上都有各自的特点。
3.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的约定同样能确定财产的归属。
只要双方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并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约定就具备法律效力,能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丽将名下一套房产卖给小胡,小胡依约支付了房款。但小丽却迟迟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且声称房子还是自己的。小胡认为合同已签,房子应归自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民法范畴,物权法调整财产归属与利用关系。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本案中房屋作为不动产,虽小胡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物权未发生变动。
2、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约定能确定财产归属,前提是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但此合同约定不能直接改变房屋物权归属,小胡还需通过要求小丽履行过户登记手续来实现房屋产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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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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