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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收回赠与房产怎样处理

时间:2025.03.0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22人
律师解析:
1.若给的房产还没办理过户呢,给的人就有权利把给的行为撤销,把房子收回来。
民法典》说啦,在给的财产权利转移之前,给的人可以撤销给的行为。
2.要是给的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通常情况下给的行为就不能随便撤销啦。
不过要是受赠的人有这些情况,给的人就能撤销给的行为:
重伤害了给的人或者给的人的近亲的合法权益;
对给的人有抚养的义务却不履行;
不履行给的合同里约定的义务。
3.要是给的房产是有条件的,当条件没达到的时候,给的人就能把房子收回来。
得根据具体给的合同里的约定来看看条件到底有没有满足。
总之呢,得看给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像是有没有过户啦,有没有可以撤销的情形之类的,这样才能确定没结婚的情况下给的人能不能把给的房产收回来。

案情回顾:

小胡将一套房产赠与小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时,小胡因自身资金周转问题,想要撤销赠与收回房子,小丽却认为赠与行为已经成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此案件中房产还未办理过户,即财产权利未转移,小胡有权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2、所以,就本案情况而言,小胡在房产未过户时,有权利撤销对小丽的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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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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