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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叫人来警察局可以不来吗

时间:2025.03.05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941人
律师解析:
1.警察依法叫人到警局配合调查等,当事人应配合前往,这是基于公民有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的义务。
若无法及时到达,向警察说明情况并争取处理时间是合理的,但不能无故拒绝。
2.一般情况下,除非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行动等特殊法定情形,公民都应配合执法。
拒绝配合可能会被强制传唤等,这是法律规定的后果。
3.具体情况需综合实际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判断。
若对警察传唤行为有疑问或异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或寻求法律帮助是正确的做法。

案情回顾:

警察依法传唤小李到警局配合调查,小李却无故拒绝前往。警察向其说明公民有配合执法的义务,可小李仍不为所动,坚称自己没时间。警察强调除非特殊法定情形都应配合,小李却反驳称自己就是不想去,双方因此产生冲突。
案情分析:

1.公民负有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的义务,小李在无特殊法定情形下无故拒绝警察依法传唤,违反了该义务。
2.警察有权依法对拒绝配合的小李采取强制传唤等措施,这是法律赋予警察保障执法顺利进行的权力。
3.若小李对传唤行为有疑问或异议,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或寻求法律帮助,而非直接拒绝配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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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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