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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需要夫妻签字么

时间:2025.03.0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37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呀,要是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出的,房子又登记在夫妻俩人名字下,那一般就得夫妻双方都签字啦。
这样能清楚地表明双方对这房子有共同的权益和责任呢。
2.要是购房款只是一方个人财产出的,并且明确说好这房子就归这一方所有,那只要出钱的那一方签字就行啦。
不过为了以后别闹出纠纷,最好还是双方商量商量,在相关文件里注明一下哦。
3.要是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出的,但房子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双方签字可能会有争议哦。
从法律角度讲,双方对房子是有潜在的共有权益的,最好还是双方都签字,把双方的意愿明确下来。
总之呢,得根据购房款的支付来源、房子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因素综合去判断啦。

案情回顾:

小李和小静是夫妻,两人打算购买一套房产。购房款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然而房产登记只写了小李一人名字。在签订购房相关合同时,小李认为自己能单独签字,小静却觉得必须双方都签才稳妥,二人因此产生争议,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此情况购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虽房子仅登记在小李名下,但从法律角度,双方对房子有潜在共有权益。
2、为明确双方意愿,避免日后纠纷,最好是夫妻双方都签字。判断是否需双方签字,要综合购房款支付来源、房屋登记情况及双方约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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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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