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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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的私人债务通常由该方独立偿还,只要这些债务不是用于维持或提高夫妻共同生活及生计,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比如,一方瞒着配偶,偷偷借了一大笔钱,远超家庭日常开支,而且这笔钱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该被视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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