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济南)律师事务所
褚红红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汉盛(济南)律师事务所,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山东律师协会会员,法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专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善于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工作中认真负责,作风严谨,思维缜密。褚律师具有十多年大中型企业法务实践工作经历,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工伤类案件、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土地争议纠纷、刑事辩护、企业合规等诉讼及非诉业务,熟悉法律诉讼流程,具有较强的庭审应变能力。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其职业格言。褚律师在法学领域不断学习,深入研究,坚持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用真诚、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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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应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若满足以下条件,您可顺利办理离婚证书: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具备完整合法民事行为能力、婚姻协议明确记载双方意愿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意见,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籍登记册等证明材料。

签了离婚协议书并不等于离婚了。离婚协议应包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在协议离婚中至关重要,但未经民政部门正式手续确认,不具法律效力。中国离婚方式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等材料至一方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离婚协议一方签字不会生效,即使离婚双方都签了字,也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只有在离婚当事人双方签了协议后,再经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后,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