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审限多长时间失效
时间:2025.02.17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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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限通常为6个月,从
立案那天开始算,法院得在这期限内给出裁定。
要是有特殊情况得延长审限,得经本院院长批准,能延长6个月;
要是还得继续延,就得报上级法院批准。
2.审限期间,法院会仔细审查
仲裁裁决的相关事实以及法律依据,判断是否满足不予执行的条件。
要是审查后发现仲裁裁决有法定不予执行的情况,像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庭组成或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法院就会裁定不执行该仲裁裁决。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小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法院立案后进入审查阶段,小朱认为法院应在6个月内给出裁定,小李则称若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审限。随着时间推移,6个月已过,小朱质疑审限延长是否合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限通常为6个月,自立案起算,法院需在此期限内作出裁定。
2、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如需继续延长则需报上级法院批准。法院审查仲裁裁决需判断是否符合不予执行条件,若存在法定情形,如仲裁协议无效等,应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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