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合同产生纠纷时,其
管辖法院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的管辖原则。
二是如果合同中有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条款,并且该条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法院来
起诉。
倘若合同没有
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确,通常就以施工行为地作为
合同履行地,进而由该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比如说,当工程建设在甲地的时候,就由甲地的法院来行使
管辖权。
在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工程合同有着特殊的管辖规定。
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种情况,除了上述的管辖原则外,还可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
所以,在处理
工程合同纠纷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具体的合同情况,同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准确地确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
诉讼,这样才能确保
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在甲地进行,合同中
未约定管辖法院。
后双方因
工程款项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一般管辖原则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被告为小李,所以可向其住所地
法院起诉。
2、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按一般规定应以施工行为地即甲地的法院管辖。
3、不同类型工程合同有特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除上述管辖原则外,还可能由不动产所在地即甲地的法院管辖。
4、综上,本案应向小李住所地或甲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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