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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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业主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电量不足2度的,其物业服务费按房屋所在小区相应等级中多层物业费收费标准的90%收取。因此就算不入住,物业费还是要交的。

业主无论是否实际居住,都应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缴纳全额物业服务费。但部分地方政策可能允许空置房产减免费用,可与物业协商。如未按时支付,物业管理委员会将敦促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否则,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起诉。在此期间,物业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催缴。

即使房屋长期空置,仍需缴纳物业费用。因为物业费用是支持物业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开支。即使业主未居住,物业提供的服务也不会停止,维护和管理成本也不会减少。若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可申请减免。特定情况下,空置房屋物业费或有优惠,但需满足条件。

位于城市中心区的电梯公寓,租金按等级标准不同收费:一级1元/平米/月,二级1.3元/平米/月,三级1.6元/平米/月,四级1.9元/平米/月。无电梯的老旧公寓租金标准:一级0.6元/平米/月,二级0.85元/平米/月,三级1.1元/平米/月,四级1.35元/平米/月。

物业服务协议规定,长期无人居住住宅的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按比例征收。若房产因开发商未交付而未入住,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若业主已接收房屋但未入住,物业公司有权按协议向业主收费,业主需与物业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约定标准的70%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