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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涉及抚养费问题有效吗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81人
律师解析:
婚内协议涉及抚养费问题,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意思表示真实
夫妻双方签订婚内协议时,必须基于平等、自愿且协商一致的原则。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要真实地表达关于抚养费的相关意愿。
例如,双方应充分沟通,就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等具体内容达成共识,不存在一方欺诈另一方,或者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的情况。
只有这样,协议才具备有效的基础前提,能够体现双方真实的想法和意愿。
二、内容合法合理
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违反强制性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至关重要,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一方面要结合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包括教育、医疗、日常开销等;
另一方面要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差异较大。
同时,还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比如双方的收入、资产状况等。
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过低,难以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那么这样的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三、不损害他人利益
此协议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抚养费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生活需求,如果约定的抚养费条款明显对子女不利,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签订婚内协议涉及抚养费问题。小朱认为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应低些,减轻自己经济压力;小丽则认为要保障孩子生活,数额不能过低,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协议效力成疑。

案情分析:

1、从意思表示真实角度看,若小朱和小丽是平等、自愿且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协议具备有效基础前提。若一方有不当行为,协议效力可能受影响。
2、关于内容合法合理方面,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子女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及父母负担能力确定。若数额过低难保障子女生活,可能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
3、在不损害他人利益上,若协议对子女权益不利,法院会调整以保护子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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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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